Married to the Mob


今年才24歲的Leah McSweeney於2004創立了- Married to the Mob
Married to the Mob是專為女性所設計的街頭風格服飾,短短幾年內已在業界竄紅!2002年,McSweeney跟她的朋友在紐約時,五名員警忽然突襲她的朋友,看到這種情況,火爆的McSweeney二話不說拿起酒瓶就往警察頭上砸下去!這舉動惹火了其中一名員警,不但揍了她一拳還抓著她的頭往牆上撞,這一撞可把McSweeney的一顆牙給撞斷。McSweeney有提告並獲得賠償金,這些賠償金也是之後創辦MOB的基金。
McSweeney說“男生有SupremeAlife這樣酷的牌子可以穿,那女生呢?”MOB是專為女性設計的,其獨一無二的設計讓女生穿上街頭風格的衣服也可以很屌!這樣的概念剛好符合「兩性平等」的觀念,所以行銷至其他國家時,大受女性同胞的支持與喜愛。
在過去的這六個月中,McSweeney懷了第一胎,這轉變大大的改變她的生活。(我們先在此恭喜她!)

Format:在Married to the Mob 網站上提到你是在自家前的樓梯上喝著瑪格麗特的同時設計出2004年的系列;可以告訴我們,創業初期時有遇到什麼困難嗎?

Leah: 你知道嗎,真是出乎我意料的簡單!我覺得剛開始遇到的那些事,應該也不能說是什麼困難啦。雖然以前我有弄過很多東西,但開創自己的品牌還真的是完全不同!開始時真的什麼都不懂,有很多要學;若真的要說有遇到什麼困難的話…應該是當時有些人想找MOB的麻煩吧!你也知道,有些男生就是不想要女生踏入他們的地盤,如果輸給女生豈不是很難看!不過也還好啦,這不算什麼困難,整件事反而讓我愈挫愈勇。
我剛剛講的就是在此業界比我們久的某些人,我不喜歡講負面的事情,但是如果你問我為什麼他們會找我們的麻煩,我想應該是我們推出後出其意料的成功,突然我們好像變成女強人一樣!只是我們沒有把它看的這麼重要,好玩最要緊。但當時那些人的做法,就好像一群耍性子的男生,很幼稚跑來跟我理論說“哼~ 這是我們的地盤,你們不准進來!”你說…是不是很gay?開玩笑,我以前也在bar裡跟人常打架阿,以為我真的都沒見過世面啊?但是我要強調的是,儘管如此,還是有很多人支持我們、幫助我們,對於他們我有說不盡的感謝!

FormatMarried to the Mob是1988年由亞歷鮑德溫(Alec Baldwin)與蜜雪兒菲佛(Michelle Pfeiffer)所主演的片子,我覺得最聰明的就是你把這個縮寫字“MOB”用在你的牌子上面,可以告訴我們為什麼要用Married to the Mob這個名字嗎?

Lead: 還沒推出Married to the Mob前,大家覺得我跟我的朋友就是一群小混混,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一天我就大喊“Married to the Mob”… 然後我記得Aron當時還想要把Married to the Mob這個名字拿去命名其中的一個party或是什麼的,細節我記太清楚了,可是我跟他說不行!我們還為此吵了一架,不過我不管,反正我就覺得有一天一定需要用到這個名字就對了!很玄吧!
有一段時間,我的確有想過幹麻用Married to the Mob;那時候我去銀行登記,銀行的出納員還不可置信地看著我說“Married to the Mob?我沒有聽錯嗎吧?”哈!不過之後一切都很順利,我和其他人都超愛這個名字!至於為什麼我要取這個名字,我也不知道,就…這個名字跟我有緣吧!

Format:市面上只有極少數專為女性設計的街頭風品牌,你覺得原因是什麼?

Leah: 說到這個我也想不透,Married to the Mob創立時,除了有些牌子偶而會推出幾款女生的衣服外,市面上幾乎看不到什麼專門替女性量身訂做的街頭風品牌。男生有SupremeAlife,女生呢,則什麼都沒有!有啦,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有穿過Liquid SkyX-Girl的衣服,不過拜託,我們講的是我“小六”的時候ㄟ!問我為什麼到現在也沒什麼女生的街頭風品牌,實在也不清楚啦,可能跟男女生在生理及心裡上的差異有關吧,這種爭議性又深奧的話題我就不多說了;反正阿,只要看到有商機存在,大家就會想要朝那邊發展,所以漸漸有些女生的品牌推出,但是就是維持不久;還有些男性品牌也開始設計女款,可是畢竟還是女生比較了解女生要的是什麼吧…

Format:你覺得由男生來為女性設計街頭風的衣服,這樣行的通嗎?

Leah: 我個人覺得不可行。在其他方面男生或許能做出很美的女裝來,但是如果是街頭風格的話,我覺得男生沒辦法設計出女生真正要的感覺!可能是這些街頭品牌的設計師跟其他男生又不太一樣,更不了解女人,在他們眼裡女人就是那個樣子,偏偏我們又不是他們想的那個樣子,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牌子推出的女生款都超醜!女生根本不會想去買來穿!你知道嗎,如果可以的話,我會叫那些人都去吃大便吧!

Format:在同業中,Married to the Mob似乎就是比別人多了點個性,你是如果辦到的呢?

Leah: 我只做我喜歡的東西,我很清楚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討厭什麼,清楚的知道我欣賞的穿著是哪種樣子;這一切可能跟我的成長背景有關吧!我以前做造型的時候,拍照時,我喜歡讓照片保持乾淨俐落,還有最重要的是要找個很正的模特兒-也就是我姐啦!我很慶幸我的姐姐是模特兒,當然啦,我還有一些很正的朋友!不管怎樣,我所設計的東西,不管是網站也好,服裝也好,都有很強烈的個人風格!如果有人要模仿,一定一眼就識破且也一定會爛到爆!我所有的設計在在都表現出我最真實的想法與理念;我想這就是為什麼MOB能比別人多一份“個性”!

Format:女人跟男人在表達自我上哪裡不同?

Leah: 那些超迷街頭風格的男人對我而言實在是超級娘!我曾經在T-shirt上故意寫上“男人即是新一代女人”,不過似乎沒有什麼人真正了解這幾個字背後的涵義。我指的是那些成天就把SupremeBarbara Kruger的衣服或logo穿戴在身上的那些傢伙!這些大牌子在我眼裡有著濃厚的反女性主義;但另一方面Barbara Kruger作品上的文字卻又是充滿濃濃的女權主義思想,所以我說那些男生什麼都不懂,只是跟著大家穿,一點個性也沒!我真的很看不起只會盲目追隨流行的人!很想大罵“你們這些人到底有沒有大腦啊?!”可是如果這是他們要的,我也沒話說。只能說我很幸運可以為女性設計街頭風的東西;女生比較少會盲目地跟從,在這方面女生反而比較有自己的堅持與個性!很迷這些大牌子的男生就只會上網看部落格,還把自以為很酷的自拍照po在那些部落格上!雖然我知道不是每個品味都很差,但是有些人的衣服還真是他媽的娘!我愛衣服也愛其他精緻的小東西,但是這些男生會不會太over啦?我是絕對不可能會去看那些標榜為街頭時尚流行指標的部落格,內容都千篇一律,沒什麼好看!現在只有少數幾間公司願意花心思去創新,但這些公司一定就是會成功的那些!其他的,等過一陣子燒退了,也就是他們倒了的時候吧。以前有個網站叫Don’t Believe The Hype Beast,這個網站什麼事情都嘲諷,連Married to the Mob也被揶揄一番!我不但沒生氣反而覺得超好笑的!如果有人願意在弄一個這樣的網站的話,我會很樂意幫忙!我不是憤世忌俗,也不是喜歡製造紛爭,只是我覺得每個人應該要有自己的個性、想法與看法,不要一味的跟隨別人的腳步。

“現在只有少數幾間公司願意花心思去創新,但這些公司一定就是會成功的那些!其他的,等過一陣子燒退了,也就是他們倒了的時候吧。”

Format:傳統對女性的穿著上有一定程度的設限,女性的穿著也同時影響著別人對她的看法,在設計的時候會考量這些因素嗎?

Leah: 服裝會反映出女性對自我的認同,服裝的確可以反映出很多東西,別人第一眼就是看到你的外在,所以你怎麼穿,別人就怎麼想!雖說不該以穿著來評定個人,但是正常人就是會不自覺地憑第一印象來評斷一個人。在設計衣服的時候我不會去考慮太多東西,只想什麼樣的衣服我自己會想穿,什麼樣的衣服我自己會很喜歡,就這樣照著自己的感覺走,當然啦,也希望其他女生也會喜歡我的作品!

Format:一樣都是街頭風,在設計女裝跟男裝上最大的不同是什麼?

Leah: 幸好我不做男裝,要不然我會瘋掉!我覺得女生比較了解自己的需求,衣服不是好看就好,最重要的是要適合自己!女生買東西會考慮比較多,不是我們龜毛或什麼的,是因為我們想買到最適合自己、最能代表自己的衣服;不像男生就只會看牌子,哪家名氣大就買哪家的東西。

Format:有幾家已經開始設計2008年春夏的款式,可以跟我們分享Married to the Mob是如何預測明年的流行趨勢呢?

Leah: 我幾乎是不做預測這種東西。我只做自己喜歡的東西,以過往的經驗來看,大家也很愛我的衣服,所以我設計的時候不會去刻意去迎合或預測別人的喜好,我還是堅持自己喜歡的風格。

Format:我記得你有一款很特殊的T-shirt,上面寫著40,000 Pills, 22 OZ Of PCP(PCP是一種非法藥物),這幾個字有什麼其他特殊的含意嗎?

Leah: 我一個很要好的女性友人因為這個指控被抓去關。90年代她跟其他同夥是出了名的毒販,有一天雜誌中寫了篇有關他們的報導,看了報導後Feds(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)還有DEA(美國緝毒署)很火大,決定將這個販毒集團繩之以法。因為我朋友是女生,他們覺得女生一定就很軟弱,如果從她下手的話應該能輕易地將其他人都揪出來!於是開始竊聽她的電話、跟蹤她,直到掌握了充分的證據逮捕她。之後他們怎麼銬問,她不說就是不說;反之,同夥的男生被抓後就互相告密,還有些人因為這樣就免了坐牢之罪,有些也只關了1年;我的朋友呢,她不告密也不透露任何消息,所以就在牢裡整整待了3年半!這款T-shirt就是為了她設計的,T-shirt後面有她的名字與囚犯號碼,應該是我賣的最好的一款吧!當初不知道是不是會有人想要買這樣的衣服,我媽看到也驚訝地說“天阿,你在做什麼啊?如果有13歲的小女生要穿件,你會怎麼想?”嗯,那就只好請那位13歲的小女生改買其他款的了,要不然咧?你知道吧,我設計的重點不是藥丸的名稱,重點是那些探員覺得我的女性友人應該是最軟弱的,但事實卻證明,她,是最有種的一個!

Format:能否請你解釋一下MOB Players外套的靈感來源嗎?

Leah: 我以前有一件超愛的緞面棒球外套,每次出門都穿那件!其實…那件外套是我從Macy’s偷來的,我承認年輕的時有點竊物癖… 那時候我還特地帶了刀片,但是你也知道衣服上面的感應器實在很難拔下來,於是我得把感應器連衣服整個割下來,外套的側邊就被我割了個洞;之後縫了個“Jesues Is My Boss(耶穌是我老闆)”的布章補在破洞上,因為那是我當時唯一能找到補這個大洞的布章…這就是靈感來源。哈,以前我都會騙人家說那是公司裡其中一名員工的故事,因為我覺得讓人家知道我偷東西很丟臉,不過現在你們大家都知道了…好啦,外套就是我偷的啦!是我年輕不懂事的時候啦!可是我要強調的是,我只偷Bloomingdales, Macy’s and Sak等大百貨公司的東西喔,反正他們也是在坑我們的錢!另外,在MOB Players外套袖子上有“You Can Call Me Anytime On My Hello Happy Line”這幾個字,這是我的偶像Lady Kier (Deee-Lite)的Call Me這首歌裡的歌詞;Lady Kier代表紐約的全盛時期,也是我最快樂的青少年時期;這就是MOB Players外套的由來!

Format:在你的設計中,傳達很多文字訊息給女性消費者,你覺得需盡點言論上的責任嗎?

Leah: 你知道嗎,我年輕的時候讀的是女子天主教學校,在校我們必須著制服,修女還一天到晚糾正我的行為舉止,一直以來我跟這個學校格格不入,搞到最後還被退學!實在很扯!我又不是什麼壞小孩,只是有我自己的想法,不想要遵照他們的鬼要求作事情罷了;沒辦法,我的個性就是這樣,並不會想要改變自己,因為我喜歡忠於自我的自己,也不怕表達自己的想法與看法,不管別人怎麼看我、說我,反正老娘就是個樣子!很多女生太在乎別人的看法,還要面對社會上對男女生的雙重標準這種屁事,我所要盡的責任是把最真實的想法講給大家聽,希望藉由這樣的力量讓所有的女生也敢勇於表達自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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